五、加强汽车租赁连锁经营管理。最近,先后有六个城市申请在我市开展汽车租赁连锁经营业务,这对利用外来资金,促进我市汽车租赁市场发展和借鉴外地经营管理经验都是非常有益的,要加快制定汽车租赁连锁经营管理办法,促进建立统一、开放的汽车租赁市场。我们初步拟订:外埠企业在我市开展汽车租赁业务,申请成立独立法人资质汽车租赁企业的,按当地企业管理;申请成立非独立法入资质连锁经营企业的,须持公司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介绍信.公司资质证明及当地市场调研分析报告提出书面申请,并主动与当地工商、公安部门联系,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本地企业到外埠开展汽车租赁连锁经营业务的,须具有法人资质,持西安市运管处开具的介绍信,经外埠地批准并到运管处备案。外埠企业在我市开展异地交接车业务的,须持有车辆户籍所在地办理的道路运输证并在当地备案。
六、借身份证换代之机,推动电子合同管理。利用二代身份证电子阅读器为经营管理服务,能有效降低假证件骗租案件,提商企业治安防范能力。身份证电子阅读器与计算机、打印机相配套,也为实现汽车租赁电子合同创造了条件。坚持协会组织、行业扶持,在2008年实现汽车租赁合同电子化管理。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西安汽车租赁门户网站。使其成为政务公开、企业闻相互联系交流、信息交流及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异地订车、网上结算的汽车租赁平台。
八、加强与公安部门高层面协调,维护企业基本权益。汽车租赁业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主要反映在治安管理和司法诉讼实践中,它既是制约汽车租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也是在相当时期内不可能通过立法来解决的问题。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考察汽车租赁市场,通过提案方式引起政府对利用租赁汽车进行刑事犯罪,以骗租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诈骗犯罪和对承租人为主体的交通违章处理中财产所有人基本权益被侵害问题的关注,并与公安部门沟通,提供建议,通过协调,在不影响公安部门依法办案前提下,按法理兼顾企业经营需求,给企业经营提供尽可能的便利。
汽车租赁市场的规范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国家政策法规的完善和扶持。但在当前情况下,也不可忽视主观的能动作用,否则就会无所作为。我们的一些做法和想法,由于受到视野的局限性和客观条件制约,一定会有不少缺陷和不当之处,欢迎共同探讨和批评指正。只要培育汽车租赁市场的目标是坚定的,我们的努力一定会为国家政策的尽早完善做出一份贡献。 |